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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实中乔木文学社语音播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31 16:19: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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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实中乔木文学社语音播音管理制度
一、校园之声广播组隶属乔木文学社主管,由编辑部负责其具体工作。
二、播音组分成3~5个搭档组,每组2人,负责每周播音工作。播音组中选一名组长,负责该组具体工作的实施与落实,保持与上级部门密切联系;作为播音员应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工作时必须端正态度,热情服务!
三、播音员必须通过文学社理事会批准且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所有播音员都要自觉规范个人言行,爱护公物,注重个人形象。社团以优胜劣汰原则聘用人员,凡违反校纪社规以及本制度的,一律予以免除其社团档案,两年内不接受其申请入社!
四、播音员在平时要认真收听广播节目,学习播音技巧,博览群书,丰富学识,活跃思维;每月应完成不少于三百字的个人工作总结一篇交付社长。
五、播音搭档组轮流值班,如无法到位的必须最少提前1个小时通知大组长,由大组长负责人员分配,若造成当天无人播音的,则按照谁误事谁负责原则进行处分,三次者以除名处理!每天播音半小时,期间可提供校友点歌服务。
六、播音员须在值日提前一天熟悉所有当天广播稿并把要播报的内容交到编辑部,由编辑部审理稿件,经通过的内容方可在广播站播出,编辑部在审理稿件时必须始终把质量摆在第一位。
七、广播稿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不得出现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绝对防止出现政治错误;
2.所有内容必须是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在编排节目时,应把握以下四个标准:选材是否精当;格调是否高雅;准备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口语化;
3.不得出现与中学生身份不符合内容,不得出现污言秽语;
4.所有广播稿可由社内成员提供或推荐,播音员也可根据情况选定;
5.若无特殊情况下,凡没有落款的任何稿件和点歌的都不予以播出;
八、当天所有稿件在播出后须整理好保存,注明日期后封存档案袋;若是点歌的,须在相关登记册上登记,其他方式(如磁带、光碟等)经供稿人允许后由乔木办公室存放,该工作由负责当天搭档组的负责人处理。
九、播音员无权带领任何人进入语音室,任何闲杂人等不得入内,语音室内任何东西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外借,若有对语音室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如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重大损失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十、严禁徇私舞弊,如出现上述错误,视情况进行不同等级处分,纪律部负责执行。本管理条例以乔木文学社章程为标准,自颁发日起实施。
                                   阳新实中乔木文学社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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