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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实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试 行)

发布时间:2021-05-26 14:49: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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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实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 行)
 
为营造健康、进取、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消除手机对课堂的不良影响,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原则上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室登记后方可携带手机。
二、使用规定
(一)特殊原因携带手机的,进校后将手机存放在班主任处,禁止带入课堂,离校时可到班主任处领取手机。校内与家长联系时需班主任在场。
(二) 其他学生在校期间一律禁止使用手机,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三)用手机浏览传播不健康网页、捏造转发谣言等,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带手机进考场一律视为作弊,并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七)学生因事需与家长联系的可用电话手表或向班主任求助。学校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设置校园公用电话。
三、强调说明
1.在校期间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勤教师、保安、宿舍管理员等,可收缴其手机交政教室,然后由政教室集中处理。
2. 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手机者,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给予警告处分;拒不交手机的,从严处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家长带回家管教一周。
3. 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4. 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规定自2021年3月 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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